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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统一毒品犯罪死刑标准 五情形可立即执行

2009-06-26 07:51:38   来 源: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刘杰)昨天上午,6名涉毒罪犯被执行死刑。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称,为了逐步统一死刑裁判标准,具有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等情节的5种情况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记者从最高法获悉,去年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3726件,同比增长31.4%。今年1月至5月,全国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4282件,同比增长12.07%。

  法院在审理毒品犯罪案件时,对于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毒品犯罪分子,以及具有将毒品走私入境、诱使多人吸毒等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应依法判处重刑乃至死刑。最高法对报请核准死刑的毒品犯罪案件,只要达到了应该判处死刑的标准,坚决依法核准。但对于共同犯罪中罪行相对较轻的罪犯,或者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罪犯等,法院可依法从轻处罚。

  据有关部门统计,当前毒品犯罪有四个特点:一是毒品犯罪呈团伙化、家族化、集团化趋势。二是制造毒品案件不断增加,走私、买卖易制毒化学品用于制造毒品犯罪较为突出。三是含有多种成分的新类型、混合型毒品(如“麻古”)不断出现,传统毒品海洛因、鸦片所占比重有所下降。四是犯罪手段花样翻新,高度隐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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