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 学费  

教育部:禁止中职学校安排学生到娱乐场所实习

2007年07月10日 07:21 源自:浙江在线  网友评论 【 字号:

  庄严承诺:拿到通知书不为“学费”愁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说:我们也希望有更多的媒体积极宣传国家政策。我们可以负责任地说,凡是已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大学生,在你没有接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知道自己已被大学录取,不必发愁,在你接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更不必发愁,只要拿到通知书,看到通知书背后一系列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直接到你所被录取的学校报到,就可以了,不用有任何的忧愁和烦恼,这是我们在这里郑重地向各位记者,也通过记者向社会各界作出的庄严承诺。

  中职学生实习

  规定“五个不得”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黄尧9日表示,已出台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确保学生安全、健康规定了“五个不得”,让家长放心。

  《办法》规定:不得安排一年级学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不得安排学生从事体力劳动强度过大或有安全隐患的实习工种;不得安排学生到酒吧、夜总会、歌厅、洗浴中心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实习;不得安排学生每天顶岗实习超过8个小时;不得通过中介机构带领、组织、安排和管理实习工作,实习工作必须是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共同组织,不得通过中介组织安排和管理。

  黄尧指出,这“五个不得”都是根据当前学生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针对学生的身心发展状况所提出的。

  此外,《办法》还规定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不能光安排劳动,不安排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学校和企业仍然要对他们进行专业理论知识教育;要明确学校和实习单位、学生本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企业、学校和学生、家长要经常通报学生实习情况,使家长放心,企业有数,学校能够更好地安排实习工作。

  《办法》还要求建立健全实习辅导员制。学生劳动要有老师跟随督导。要定期开展党团组织的活动,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提高学生综合职业素质。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有1700多万名,每年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有数百万名。

  接收中职学生实习

  企业税收优惠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黄尧9日表示,已出台的《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将有利于调动、鼓励企业接收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

  黄尧说,近几年来,我国很多省市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工作方面都创造了很多很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在推行这项制度的同时,确实还存在一定的认识问题,一些企业积极性还不高,认为学生实习给企业安排增加了一定的困难。另外,学生的家长也存有顾虑,担心孩子小、专业不对口,也担心实习管理工作是否跟得上。

  针对这些问题,黄尧说,我国先后出台了《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这两项措施非常有利。

  黄尧指出,我国在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是一项有中国特色的职业教育制度设计,对我国职业教育发展意义十分重大。这项制度的设计,符合职业教育规定和国家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有利于职业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的结合,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有利于提高学生的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据他介绍,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就业率已达到95%以上,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实行了顶岗实习、工学结合的制度,使孩子们的岗位技能得到很大的提高。

  目前我国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有1700多万名。黄尧强调,通过顶岗实习、工学结合,学生可以收到一定的报酬,有利于减轻学生和家庭的经济负担,能够帮助一部分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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