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7月31日报道 一个月只休息一天,每天上班长达12个小时——这不是记者在时间上犯的常识性错误,而是在东莞打工的几位外来工每个月和每天的“正常”工作时间。据悉,遇到“赶工”的时候,他们的加班时间还会更长。昨日,记者跟随东莞市劳动监察大队对几家涉嫌违法用工的企业进行了检查。
一天工作12个钟
在广东省劳动及社会保障厅做客广东电台“民声热线”之后,“热线”接到不少打工者的投诉电话,投诉主要集中在企业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超时加班、不给加班费等方面。其后,“民声热线”节目组深入东莞,采访了东莞市主山杰仕手袋制品厂、东莞华仁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中良五金厂等3家企业的多位外来工。胡定国、张鹏、李兆华、罗亮,是几名来自不同省份、在东莞不同企业工作打工仔,但他们的打工经历中却有一点是相似的——超时加班。
“一周工作5天,一天工作8小时”,这个在各国都早已用法律确定下来的劳动者权益,在东莞不少劳动密集型的外企或私企的一线工人看来却是想都不敢想的,“一周工作7天,每天工作超过10小时”才是他们的现实生活写照。
在东莞华仁电子厂打工的李兆华这样描述他们每天的工作时间表:“早上8∶00-12∶00,下午1∶00-5∶40,晚上6∶30开始到9∶30。遇到赶工的时候就要到晚上11点、12点没准儿。一个月只休息一天,请一天假扣3天工资。”
加班不给加班费
即使是这样高强度的工作,所得的收入却相当微薄。来自湖北的张鹏在东莞市主山杰仕手袋制品厂打工十余年,尽管每月工作30天,工资却只有1300元。
胡定国说,超时加班不给或只给极少的加班费是不少企业主的惯常做法。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日、假日和节日期间加班的加班费应分别为平常工资的1.5倍、2倍和3倍,但不少工厂晚上的加班费只是比白天每小时多5毛钱,周六、周日工作则不算加班。昨日,记者在东莞主山杰仕手袋制品厂现场采访的几名员工也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加班费”的说法,“周六、周日上班和晚上加班都是和平常一样计件算工资的。”
张鹏则说:“厂里表示加班每小时1.5元,但工资单上没有体现出来,所以我也不知道给没给。”张师傅还告诉记者,由于公司没跟他们说清正常工作每小时的工资是多少,所以在每个月拿到的工资中哪部分是正常工作的工资,哪部分是加班费就成了一笔糊涂账。